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一度沉渣泛起,尽管我国已明确虚拟货币挖矿业务属于淘汰类产业,严禁任何新增项目,但仍有少数人利用职务便利或单位资源,在机关单位内部偷偷开展挖矿行为,这种披着“技术探索”“闲置资源利用”外衣的活动,不仅违反国家政策,更对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、信息安全乃至公信力构成严重威胁,必须高度警惕、坚决治理。

机关单位挖矿:被忽视的“风险源”

虚拟货币挖矿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资源竞争记账权,以获取加密奖励的过程,其核心特点是“高能耗、高风险、低价值”,在机关单位开展挖矿,看似“低成本、高回报”,实则暗藏多重隐患:

一是违反政策红线,触碰纪律底线。 2021年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要求“全面关停清退”,机关单位作为国家政策执行者,若参与挖矿,不仅与国家产业政策背道而驰,更违反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”的规定,属于典型的“顶风违纪”,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。

二是消耗公共资源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。 挖矿需要高性能计算机、显卡、服务器等硬件设备,以及稳定的电力供应和网络带宽,部分人员为隐蔽挖矿,可能擅自挪用单位办公设备、占用工作网络带宽,甚至虚报采购经费购置矿机,导致公共资源被非法侵占和浪费,有案例显示,某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单位服务器挖矿,半年内电费消耗超过万元,设备损耗加速,严重影响了正常业务开展。

三是埋下安全漏洞,威胁数据与系统稳定。 挖矿程序往往需要安装专用软件,这些软件可能携带病毒或木马,成为黑客入侵的“后门”,机关单位存储着大量敏感数据和涉密信息,一旦因挖矿导致系统被攻击,可能造成数据泄露、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,挖矿导致的硬件过热、电力负荷激增,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,危及单位人员财产安全。

四是助长不良风气,腐蚀干部职工队伍。 挖矿的暴利诱惑容易诱发投机心理,使部分干部职工将精力从本职工作转向“赚钱”,甚至不惜违规操作,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单位正常工作秩序,更会在内部形成“不劳而获”的错误导向,败坏机关单位的清正廉洁形象。

挖矿行为何以“潜伏”

尽管国家三令五申,机关单位挖矿现象仍偶有发生,其背后存在多重诱因:

一是利益驱动下的侥幸心理。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时,挖矿“收益”可观,部分人员被“一夜暴富”的诱惑冲昏头脑,认为“偷偷挖矿无人知晓”,试图利用职务便利“借鸡生蛋”。

二是技术隐蔽性强,监管难度大。 挖矿程序可伪装成“系统优化工具”“数据分析软件”,或利用非工作时间、闲置设备运行,常规检查难以发现,部分人员甚至通过远程控制、云服务器等方式进行跨地域挖矿,进一步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。

三是内部管理存在漏洞。 少数机关单位对办公设备、网络资源的管理不够规范,缺乏对硬件使用、网络流量的常态化监控,给挖矿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,部分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淡薄,对挖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,甚至认为“只是用用设备,不算大事”,客观上纵容了此类行为。

多措并举:筑牢机关单位“防火墙”

遏制机关单位虚拟货币挖矿行为,需从制度、技术、监督、教育多方面发力,构建“不敢挖、不能挖、不想挖”的长效机制:

一是强化制度约束,明确“高压线”。 机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令,将“严禁利用单位资源进行挖矿”纳入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行为规范,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,对涉及设备采购、网络管理、数据运维的关键岗位,要细化责任清单,杜绝权力滥用。

二是加强技术防控,织密“防护网”。 依托信息化手段,建立办公设备使用台账,对服务器、计算机等硬件的运行状态、能耗数据、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控,对异常波动(如非工作时间CPU/GPU使用率激增、不明外联连接等)及时预警,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,排查恶意程序和非法挖矿软件,发现一起、处置一起。

三是压实监督责任,高悬“问责剑”。 纪检监察部门应将机关单位挖矿行为纳入监督检查重点,畅通举报渠道,鼓励干部职工监督举报,对发现的挖矿线索,要快查快办,对参与挖矿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,对失职失责的管理者严肃追责,典型案例公开通报,形成有力震慑。

四是深化教育引导,拧紧“思想阀”。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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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strong> 通过专题学习、案例警示、宣传栏等多种形式,向干部职工普及虚拟货币挖矿的政策风险、技术风险和安全风险,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摒弃“投机取巧”心理,自觉抵制违规行为,将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,维护机关单位的清正廉洁和高效运转。

虚拟货币挖矿不是“新风口”,而是“陷阱”,机关单位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,必须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坚决杜绝挖矿行为,以实际行动维护政策权威、保障信息安全、守护国有资产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。